转让保险公估公司全国性2023年
出让保险中介公司
1、全国性经营范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具备互联网销售资格
2、全国性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具备互联网销售资格
3、全国性经营范围,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分支机构均可注销" 保险公估的办理条件 1,地址:出具租赁合同 2,人员:需要8名公估师 3,资金:全国性的需要200万的注册资金,区域性的需要100万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制的要放在保监会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在银保监会合并之前,保险公估许可证就做了改革,目前申请保险公估条和之前的政策大致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还是原来的要求,既然没有什么变化,那么现在的保险公估和之前的有什么不一样呢,之前的叫做保险公估经营许可证,而现在的叫做保险公估公司备案证明,其实功能上没有区别,只是在新的政策驱使下的简政放权的改良,办理的时间相比之前缩短了很多
保险公估公司机构设立注册申请审批受理机关: 1.保险公估机构(非集团)由所在地的保监局受理; 2.保险公估服务集团(控股)公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 保险公估机构(非集团)所需申报材料: 1.全体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签署的《保险公估机构设立申请表》; 2.《保险公估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保险公估机构自然人股东个人简历表》,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近1年财务报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近三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发展计划等;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以及业务服务标准等; 9.拟任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10.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等;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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