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公司机构设立注册申请审批受理机关: 1.保险公估机构(非集团)由所在地的保监局受理; 2.保险公估服务集团(控股)公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 保险公估机构(非集团)所需申报材料: 1.全体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签署的《保险公估机构设立申请表》; 2.《保险公估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保险公估机构自然人股东个人简历表》,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近1年财务报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近三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发展计划等;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以及业务服务标准等; 9.拟任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10.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等;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保险公估公司流程: 1、确认信息:确认标的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签订协议:确认并签订委托协议付; 3、尽职调查:收购方进场对方标的公司做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财务,法律等; 4、正式协议:尽调没问题签署股权协议;尽调不符合要求退款或更换标的; 5、股权变更:尽调没问题开始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变更; 6、变更:变更,监管机构变更; 7、资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 二、尽职调查主要注意问题: 1、目标公司无债权债务纠纷 2、目标公司无不良银行贷K 3、目标公司无法院讼诉 4、目标公司未拖欠员工工资 5、目标公司不欠税漏税 6、目标公司主体资格及业务真实合法 7、目标公司在之前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集体挤兑现象 8、目标公司无监管处罚记录 9、其他对目标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